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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受贿人资料库”如何?/杨涛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3 04:14:10  浏览:8234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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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受贿人资料库”如何?

     杨涛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检察院于2002年3月率先在国内建立了“行贿人资料库”,一时为全社会所关注。今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建设部、交通部、水利部四部门联手推出了名为《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江省义乌市下发了《义乌市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招标人不良行为记录认定和处理办法》,对建立“行贿人资料库”的做法进行了进一步推广,行贿人“黑名单”再次成为了社会热点话题。
然而,笔者要问,既然建立了“行贿人资料库”,那么是否有必要 建立“受贿人资料库”呢?
“行贿人资料库”的建立其本意是通过限制行贿者的特殊资格而剥夺再犯能力,避免其利用这种资格继续犯罪,以达到预防贿赂犯罪的目的。如通过限制行贿人准入建筑工程的资格,就可以避免行贿人利用这种资格承包工程,继续进行行贿犯罪。而贿赂犯罪是一种“对合性”的犯罪,有行贿者一般而言也就受贿者,对行贿人限制一定的资格,当然也要对受贿人限制一定的资格,以防其继续利用这种资格犯罪。受贿人能进行贿赂犯罪的资格就是权力,利用权力来收受贿赂,因而,也就应该对受贿人取得权力的资格进行限制。
从现行的法律和党纪、政纪的规定来看,受贿人有受贿的行为,受到了刑罚的制裁,就不能再担任公职,也就是说他不可能再获得权力,也就没有了进行贿赂犯罪的资格。从这个意义上讲,建立“受贿人资料库”没有必要。然而,现实中却有大量的被检察机关查处甚至被法院判刑的职务犯罪分子,不到几年就官复原职或异地为官,继续利用权力进行贪污、受贿犯罪而又被检察机关查处。吉林省长春市工商局经济违法稽查分局局长展文波曾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但又官复原职并很快荣升局长宝座。浙江省临海张家渡镇原镇长、党委书记詹东军在1991年因贪污公款而被革职,并开除党籍,但在1993年3月,竟再次被选为张家渡镇镇长后又因收受多人贿赂人民币5万余元被检察机关查处。
如此之事的发生,个中原因很复杂。检察机关专门负责查处职务犯罪,党委、政府负责人事提拔,可能存在信息沟通不畅的原因,当然也可能是党委、政府的某些人徇私情,故意让那些被查处过的犯罪官员“带病上岗”。
因而,笔者认为,检察机关建立“受贿人资料库”的设想就显得很有必要。检察机关通过建立“受贿人资料库”,一方面,给党委、政府提供信息咨询,让他们在干部提拔中避免错用那些被查处过的官员;另一方面,也给民众提供查询,让民众监督党委、政府的人事变动与干部提拔。如此一来,贪官就没有再次掌握权力进行职务犯罪的机会。当然,笔者的所说的“受贿人资料库”应当称作“贪官资料库”更为妥当,资料库中不仅包括被查处的受贿人,也应当包括那些因贪污犯罪及其他职务犯罪的被查处的官员。

通联: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 杨涛 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硕士   邮编:3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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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取得奖金征税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取得奖金征税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对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一次取得数月奖金或年终加薪、劳动分红(以下简称奖金,不包括应按月支付的奖金)的计算征税问题,各地在执行中普遍反映现行规定不够合理,也不易于操作。为此,经研究决定改按以下方法处理:
对上述个人取得的奖金,可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由于对每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税时已按月扣除了费用,因此,对上述奖金原则上不再减除费用,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直接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款。如果纳税人取得奖金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不足800元的
,可将奖金收入减除“当月工资与800元的差额”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并据以计算应纳税款。
本通知规定自1996年11月1日起执行,凡以前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1996年11月13日

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联合通知

教育部、共青团中央


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联合通知
(1981年4月28日)



  一九八一年全国高等学校将有二十八万多学生(包括研究生)分别于暑假和寒假毕业。为了加强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现作如下通知:

  一、这届毕业生在党和政府的关怀和学校的培养教育下,几年来在政治和学业上,都取得了可喜的进步。他们关心国家前途,勤奋学习,愿意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主流是好的。但是,由于十年浩劫造成的思想混乱,使建国以来形成的毕业生服从国家分配的良好风气遭到破坏,加之这几年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比较薄弱等原因,学生的思想问题比较多。目前有一部分毕业生缺乏远大理想和抱负,贪图安逸,留恋城市,不愿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针对这种情况,需要认真加强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提高他们的觉悟,使他们愉快地服从国家分配;在走上工作岗位以后,发扬艰苦创业的精神,努力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作贡献。这是毕业生分配工作中首先应解决的问题,必须认真抓紧抓好。

  二、对应届毕业生应着重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并紧密联系毕业生思想实际,进行革命理想教育、共产主义思想品德教育、爱国主义教育、艰苦奋斗教育和遵守纪守法教育等。

  通过教育,要使广大毕业生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为共产主义而奋斗的远大理想;深刻领会党中央提出的在经济上实行进一步调整、在政治上实现进一步安定的方针的重要意义,认清当前的形势、任务和青年一代肩负的历史使命,增强革命事业心;使他们懂得国家对毕业生实行计划分配,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应该根据国家需要来考虑个人志向,把国家利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抵制和反对无政府主义、个人主义和资产阶级自由化倾向;发扬大公无私、先人后己、吃苦在先、享乐在后的革命精神,到基层去,到艰苦的地方去,到祖国需要的地方去,把自己的青春和才智献给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

  三、对毕业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要采取疏导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联系实际,注意方法,讲求实效。要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把党、政、群各种组织和广大教师发动起来,都来做这项工作。要教育党团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把“学雷锋、创三好”、“做合格共青团员”的活动与毕业生的思想教育结合起来,并通过思想总结、学习总结和毕业鉴定等自我教育方法,使毕业生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坚持走又红又专的道路。

  在毕业生分配工作中,既要解决思想问题,也要考虑实际问题。对于毕业生的实际困难和合理要求,凡是政策上许可而且可能办到的,应尽量予以照顾;对于难以办到的,要解释清楚;对于不合理的要求,要做说服教育工作。个别无理坚持个人要求,经教育无效,仍拒不服从国家分配的,要根据国务院的规定严肃处理。

  四、切实加强毕业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毕业生的精神面貌,对待国家分配的态度,以及走上工作岗位以后的表现,是衡量我们培养的人才是否真正合格的重要标志。做好毕业生的思想政治工作,不仅是分配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恢复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所必需。因此,要求各高等学校把这项工作作为贯彻中央工作会议精神的一个重要内容来抓,及早动手,制订计划,付诸实施。各地教育部门、共青团组织和毕业生调配部门,要在当地党委的领导下,紧密配合,尽快作出部署。宣传和新闻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加强宣传报导工作,造成服从国家分配光荣的社会舆论。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支持自己的子女服从国家分配,不得干扰毕业生分配工作,反对并杜绝“走后门”等不正之风。

  有关毕业生的思想动态、工作计划安排、开展工作的情况和经验,请随时告诉我们。